日期:2018-08-23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信息网
全国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国际私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49)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哪一位学者把有关公共秩序的强行法分为"国内公共秩序法"和"国际公共秩序法"?
A.萨维尼 B.斯托雷 C.布鲁歇 D.巴托鲁斯
2.率先采用国籍作为确定属人法的连接点的是
A.1971年《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 B.1978年《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
C.1804年法国民法典D.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
3.下列关于识别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识别是解决援用哪一冲突规范的前提
B.识别的主要目的是限制外国法的适用
C.识别的依据有法院地说、准据法说、分析法学及比较法学说等
D.识别还包括对冲突规范的解释
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2条规定:"本联盟任何国家的国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在本联盟所有其他国家内应享有各该法律现在授予或今后可能授予各该国国民的各种利益。"是一条
A.最惠国待遇制度的规定 B.互惠待遇制度的规定
C.国民待遇制度的规定 D.非歧视待遇制度的规定
5.在中国历史上,下列哪一期间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处于特权时期?
A.从西汉到明末
B.从明末倭寇及葡萄牙、荷兰的入侵至鸦片战争
C.从鸦片战争至新中国成立
D.从新中国成立至今
6.巴托鲁斯是以下哪种学说的代表人物?
A.国际礼让说 B.关系本座说 C.既得权说 D.法则区别说
7.关于婚姻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适用婚姻举行地法 B.适用当事人本国法
C.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D.选择适用属人法和行为地法
8.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在确定其本国法时,各国可能的做法不包括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
B.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
C.以当事人最先取得的国籍优先
D.以与当事人有密切联系的国籍优先
9.就国际私法的立法名称来说,l3本称之为
A.民法施行法 B.冲突法
C.法例 D.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10.属于属人连接点的是
A.住所 B.动产所在地 C.婚姻举行地 D.合同履行地
11.外国人或在内国未设有住所的人在内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被告的请求或依内国法律的规定,为防止其滥用诉讼权利,或防止其败诉后不支付诉讼费用,而应由谁责令原告提供诉讼费用担保?
A.第三国法院 B.原告所在国法院C.内国法院 D.国际法院
12.长期居住于中国的美国公民休斯,乘坐中国某航空公司的航班从中国前往甲国,途径乙国,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休斯的亲属在中国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休斯死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国某法院应当适用何国法?
A.美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中国法
1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涉及物权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
C.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
D.船舶的抵押权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
1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哪一年正式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
A.1893年 B.1967年 C.1974年D.1980年
15.在确定国际破产案件管辖权方面,一般考虑的连结因素不包括
A.主营业所在地 B.法院地
C.住所地 D.财产所在地
16.中国某企业与英国某企业在广州设立一合资企业,双方签订合资企业合同,并约定合同适用英国法作准据法,这一约定
A.违背中国法律,无效
B.不违背中国法律,有效
C.如经审批机关批准则有效
D.如中国与美国政府间定有司法协定则有效,否则无效
17.最早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作为确定合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法律是
A.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B.1865年的《意大利民法典》
C.1896年的《德国民法实施法》D.1898年的《日本法例》
18.我国对于涉外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一般适用
A.设备安装运转地的法律 B.合同缔结地法
C.供应方住所地法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19.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在北京签订了房地产的租赁合同,该房地产位于东京。后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在北京某法院提起诉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美国法 B.日本法 C.中国法 D.以上任一国法
2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的日期是
A.1980年4月10日 B.1988年1月1日
C.1964年4月30日D.1990年1月1日
21.由卖方根据发票金额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率请,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或往来银行,代为向买方收取货款的支付方式被称为
A.汇付 B.托收 C. 票汇 D.信用证
22.英国民用航空公司一架客机飞往泰国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的日本渔船受损。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对于该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
A.英国法律 B.泰国法律 C.日本法律 D.中国法律
23.领事婚姻制度通常适用于在领事驻在国境内的
A.本国公民与驻在国公民的结婚 B.领事本人与驻在国公民的绩婚
c.本国公民与第三国公民的结婚 D.本国公民与本国公民的结婚
24.1985年,中国公民陈某和中国公民钱某在国内登记结婚,后移居外国。1990年,二人在当地请求离婚,但该外国法院认为:根据该国法律,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因而拒绝受理此案。如果兰5事人要向国内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当事人双方当年在国内结婚时的婚姻登记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陈某在国内时的最后住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钱某在国内时的最后住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D.我国法院无权管辖该案件
25.中国公民贾某长期居住在甲国,后在乙国旅行时意外死亡。其生前在甲国遗留有价值l00万美元的房产一处,在丙国某银行寄存有价值l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贾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D.丙国法
26.某中国公民在美国有住所,死于加拿大,其死亡时在英国遗有别墅一幢。根据我国法律,对这幢别墅的继承应适用
A.中国法律 B.加拿大法律 C.英国法律 D.美国法律
27.根据《外交特权与豁兔条例》规定,下列哪个选项属于外事官员和领馆行政技术人员享有的司法豁免权?
A.涉及执行职务的行为
B.涉及未明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所订的契约的诉讼
C.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
D.因车辆、船舶或者航空器在中国境内造成的事故涉及损害赔偿的诉讼
28.构成有效仲裁协议的基本条件不包括
A.仲裁规则的适用 B.仲裁协议的形式
C.仲裁协议当事人的行为能力 D.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
29.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对仲裁协议或仲裁案件管辖权的异议,应当在何时书面提出?书面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何时提出?
A.仲裁庭首次开庭前 第一次实体答辩前
B.仲裁庭第一次程序答辩前 首次开庭前
C.仲裁庭第一次实体答辩前 第一次程序答辩前
D.仲裁庭第一次程序答辩前 第一次实体答辩前
30.中国予l986年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所作商事保馨中声明,中国只对根据中国法律认定的争议适用该公约,这类争议不包括
A.货物买卖类争端
B.海上、民用航空、铁路、公路的客货运输类争端
C.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闻的争端
D.环境污染、海上事故类争端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l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弱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31.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
A.国家之间的商品、支付和服务往来
B.国家之闻交通工具的通过
C.彼此的外交代表团、领事代表团、商务代表团的特权和豁免
D.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
E.判决和裁定的相互承认和执行
32.《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就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最低标准作了统一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对一般作品的经济权利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
B.对摄影作品及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为作品完成后25年
C.对于难以确定作者的匿名作品或笔名作品的保护期为发表之日起50年
D.精神权利的保护期限为50年
E.精神权利的保护没有对闻限制
33.根据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规定,知识产权包括
A.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B.关于表演艺术者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C.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的发明的权利
D.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E.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34.英美两国判例法对住所确立的原则包括
A.任何人必须有一住所
B.一个人可以同时有多个住所
C.一个人不能同时有两个住所
D.住所一经取得,则永远存在,不得放弃,除非已取得了新的选择住所
E.只有具有行为能力的人,才享有设立选择住所的能力
35.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对于仲裁员的条件,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从事裁判工作满五年
B.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
C.担任审判员满五年
D.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职称的
E.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1804年《法国民法典》关于冲突法规定的主要特点。
37.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含义与主要特点。
38.简述我国《民用航空法》对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抵押权和优先权的法律适用的规定。
39.简述我国《仲裁法》关于国内非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何种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四、论述题:本大题l2分。
40,试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主要内容。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l2分,共24分。
41.瑞士公民莫里,住所在法国,l878年莫里在法国去世。莫里死前留有遗嘱,将他的全部遗产(包括在英国境内的财产)都归其教子继承。按照当时法国冲突法和法国与瑞士的条约的规定,莫里的遗产继承问题应依本国法,即瑞士法解决。按照当时瑞士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享有全部遗产的9/10的应继份。死者的独生子在瑞士莱法院就该遗嘱的处理办法提起诉讼,要求取得他的应继份。瑞士某法院满足了他的请求。
由于被继承人在英国有财产,故他的独生子极力设法在英国执行瑞士法院的判决。英国法院在重新审理此案时,按英国冲突法的规定,遗产继承应依死者死亡时住所地法,即法国法;但法国的冲突规范却把遗产继承指向死者本国法,即瑞士法。这样,英国法院接受了法国冲突规范对瑞士法的指引,从而适用瑞士法解决该遗产继承案。
提问:(1)在该案中,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法的法律适用过程是国际私法上的什么制度?该制度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我国对于该制度的态度如何?
(2)适用该制度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42.一位曾侨居加拿大的华侨有三个子女,其中一子一女在国外定居,一女在广州定居。l986年该华侨在妻子亡故后回国同在广州的女儿住在一起。l989年,该华侨因病在广州去世,未留下遗嘱。该华侨的部分遗产(包括房产和部分存款及股票)在加拿大,共约价值20万美元;另在广州有50万美元的存款、现金以及价值40万元人民币的一套公寓住房。他的子女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其在广州的女儿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问:(1)我国人民法院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为什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C 2.C 3. B 4.C 5.C 6.D 7.C 8.C 9.C 10.A
11.C 12.D 13.A 14.C 15.B 16.A 17.B 18.A 19.B20.B 21.B 22.D 23.D 24.D 25.B 26.C 27.A 28.A 29.A 30.C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 ABCDE 32. ABCE 33. ABCDE 34. ACDE 35. ACD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在属人法方面,把自"法则区別说"以来一直在欧洲实行的住所地法改为国籍法。(2分)采取分散在有关篇章中规定实体民法规范的同时,附带规定相关冲突规范的立法方式。(2分)通过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对什么问题适用法国法。(2分)
37.是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货物的进出口交易场所达成的协议。(2分)它主要有如下特点:它的主体是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2分)它的标的是进出口的货物;(1分)它是双务合同和诺成合同。(1分)
38.比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的法律。(2分)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2分)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2分)
39.没有仲裁协议的。(1分)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2分)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1分)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1分)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1分)
四、论述题:本大题12分。
40.(1)工业产权的保护范围。《巴黎公约》规定,工业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 (2分)(2)国民待遇原则。《巴黎公约》规定,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公约成员国的国民 在其他成员国境内应享有各该国法律或将来给予各该国国民的各种利益,而不管他们在该过是否有住所或营业场所。(2分)(3)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的申请人绐予优先权。(2分)(4)强制许可原则。为了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加以滥用,《巴黎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2分)(5)专利、商标独立原则。《巴黎公约》规定,不同成员国对同一发明创造批准给予的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彼此独立、互不影响的。 (2分)(6)临时性保护。《巴黎公约》规定,公约各成员国必须依本国法律,对于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内举办的、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性保护。(2分)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1)本案中英国法院适用瑞士法的法律适用过程是国际私法上的转致制度。(2分)
转致是指甲国法院在处理某国际民商事案件时,根据内国冲突规范的援引,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法中的冲突规范规定,这个案件应适用丙国法,最后甲国法院按丙国实体法处理这个案件。(2分)(2)我国不采用该项制度。(2分)我国不承认反致,转致是反致的一种形式之一,因此我国不承认该项制度。(2分)
(2)采用转致制度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法院地国家把内国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理解为实体规范和冲突规范的总和,而引用了该外国的冲突规范,没有引用它的文体法。(2分)第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国际民商事关系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或不同的"冲突原则",因而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范。(2分)
42.⑴我国人民法院有管辖权。(2分)我国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分)本案中,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 地在中国,主要的遗产也在中国,因此,我国人民法院有管辖权。(2分)
(2)本案中所有动产及位于我国境内的不动产适用我国法律。(2分)位于加拿大的不动产应适用加拿大的法津。(2分)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 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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