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省自考信息网!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今天是

免费咨询:16657169113

在线咨询 | 考生交流群 | 公众号

专题: 浙江省自考管理系统 浙江自考成绩查询网址 市、县(区)咨询电话 准考打印入口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当前所在位置: 浙江自考网 >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专门人民法院的职权

自考宪法学考点:专门人民法院的职权

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信息网  

  1、军事法院的职权。
  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
  在刑事案件方面,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的刑事犯罪案件;
  在民事案件方面,是当事人双方均为军队内部单位的经济纠纷案件。
  军事法院不审理行政案件。
  2、海事法院的职权。
  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的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


上一篇:自考宪法学考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职权
下一篇:自考宪法学考点: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