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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浙江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特别提醒

日期:2026-06-29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信息网  

  一、关于老考生原专业计划过渡安排

  2024年4月考试前已注册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计划(专业代码最后一位为“Y”的)考试及申请毕业。

  关键时间节点:

  - 必考课:于2027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

  - 选考课:自**2026年起**不再安排考试;

  - 毕业申请:2027年12月**最后一次接受毕业申请。

  老考生务必在以上时间节点前完成原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及毕业申请。2028年1月开始,所有考生均按新计划执行。

  二、关于8个专科专业仍按原计划执行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中尚未公布的以下8个专科专业,仍按原专业考试计划执行:

  1. 建筑经济管理

  2.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 大数据技术

  4. 金融服务与管理

  5. 大数据与会计

  6. 国际经济与贸易

  7. 现代物流管理

  8.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上述专业考生可按原计划继续完成学业及申请毕业。

  三、关于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专业主考院校调整

  原计划中的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专业主考院校调整为宁波大学。

  特别说明:2027年12月底前按原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仍可选择**浙江科技大学**作为主考院校。

  注意事项

  1. 自2024年10月考试(7月报名)起,上述8个专科专业和3个停考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原计划停止接纳新考生(2024年7月及以后注册的考生)报名,新考生全部执行新计划。

  2. 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对应关系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5号)”。

  3. 具体政策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发布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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