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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线上缴纳学费的通知

日期:2024-03-13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信息网  

各位同学:

2024年度学费缴纳工作已开始,现将学生缴纳学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431日至2024330

二、缴费金额

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浙价费[2014]245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层次

科类

年级

学费总额(元)

2024年应缴金额(元)

高中起点专科

理工类

22

9900

1980

经管类

22

8910

1782

文史类

22

8910

1782

高中起点本科

理工类

20

16500

3300

21

16500

3300

专升本

理工类

22

9900

1980

23级、24

9000

3600

经管类

22

8910

1782

23级、24

8100

3240

文史类

22

8910

1782

23级、24

8100

3240


三、缴费方式

1、缴费方式及电子票据查验方法详见附件1:缴费操作流程及电子票据查验方法。

2、根据《关于做好宁波市 2024 年成人教育消费券发放实施的通知》文件,全国成人高考被在甬高校录取的 2024 级新生(诚信状况良好,无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可于2024  1  15 日至 2024  3  31 日在“阿拉来消费”公众号线上预约宁波市2024年成人教育消费券。

成功预约成人教育消费券的2024级新生请于2024330日前将预约情况告知所属教学点。

三、注意事项

1、学费:学费须由学生本人通过本通知缴费方式直接上交学校;校外教学点不得收取学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收学费;严禁学生委托个人、招生机构代收、代缴,否则后果自负。

2、教材费:教材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知识的重要载体和工具,听课、学习、考试等均按教材内容进行,学校要求每位学生配备教材。学校将列出新学期的购书清单并通知学生,购书清单上会注明教材版本、出版社等信息,学生可以自主购买,也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委托教学点代为购买,费用据实结算。

3、除上述费用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若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请向继续教育学院举报:0574-87400623

4、开学后1-2个月内,开具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学费电子票据。

5、请在缴费过程中务必仔细确认学号、姓名等个人信息,以免发生缴费错误。

2024年学历缴费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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