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27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信息网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凡报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加试由我校组织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地点
专业 | 视觉传达 | |
考试时间 | 2023年10月29日上午9:00——11:30 | 2023年10月29日下午13:00——15:30 |
考试科目 | 素描(静物) | 色彩(静物) |
考试地点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楼409 | |
联系人 | 张老师 0574-86891976 |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入场考试;
2.考生食宿自理,学校不作安排;
3.画架及画纸由主考学校准备,其他作画工作(铅笔、橡皮、炭笔、碳棒等)自备。
三、学校地址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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