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16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信息网
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部署,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阅读《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通告》
二、办理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00:00--20日24:00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四、提交材料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页打印件)或学历认证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现场核验后返还考生;
4. 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 自考通过8门课的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
五、其他说明
1.有多个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下有准考证号、准考证号下有课程成绩的考生,须在5月16日16:30前,以现有正确的身份证号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完成合并课程成绩申请。如登录用的身份证号非现有正确的身份证号,先联系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更正。具体请查阅《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
2. 网上办理申请后,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时至现场提交材料。除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认证证明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3. 免考手续回复: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网址zk.zjzs.net)查询审批确认结果。
4. 网上登记结束后,未网上登记考生,只能在下次规定时间内进行办理。
浙江自考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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