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省自考信息网!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今天是

免费咨询:16657169113

在线咨询 | 考生交流群 | 公众号

专题: 浙江省自考管理系统 浙江自考成绩查询网址 市、县(区)咨询电话 准考打印入口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当前所在位置: 浙江自考网 > 串讲笔记> 合同法学习笔记 双方违约和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法学习笔记 双方违约和第三人的行为

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信息网  

一、双方违约
双方违约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违反其依据合同所尽的义务。双方违约仅在双务合同中存在。根据《合同法》规定,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及其因过错绘对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二、第三人的行为造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规定和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违约的情况下,并不能因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方仍应按合同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再由其向第三人行使追偿权。债权也只能向对方当事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向第三要求承担责任。


上一篇:合同法学习笔记 定金责任
下一篇:合同法学习笔记 免责事由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